陕西省连续5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来源:三秦都市报 作者:王嘉 点击量:1,470 发表时间:2021-10-22 16:53

10月21日,陕西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奋力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系列发布会第四场,省民政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戈养年介绍“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奋力谱写陕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有关情况。

保障城乡低保对象60.8万户133.5万人

“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累计下拨中央和省级民政事业经费652.91亿元,实施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1.3万多个,惠及970多万群众。”戈养年说,在基本民生保障方面,保障城乡低保对象60.8万户、133.5万人,其中农村低保对象50.3万户、114.7万人,城市低保对象10.5万户、18.8万人;保障城乡特困人员12.9万人。同时,为全省16.72万“三留守”群体提供了关爱服务。

戈养年表示,在基本社会服务方面,建成各类养老机构及服务设施1.65万个,建成各类养老床位27.6万张,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互助幸福院覆盖率分别达到57.2%、83%;设有救助管理机构100个、殡仪馆86个、公墓183座;建成48个民政福利园区,覆盖44%的县(区)。

连续5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实现应保尽保

戈养年表示,陕西连续5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农村低保最低限定标准从2015年底的2500元/人年,提高到2020年4827元/人年,增长93.08%,稳定高于扶贫标准,实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全省已脱贫的459.79万人中纳入民政兜底保障范围104.93万人,占22.82%;9.28万边缘易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口共纳入兜底保障范围5.55万人,占59.86%,实现了吃穿“两不愁”。

今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第一年,将对低保边缘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等低收入人口实现动态预警监测,出台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专项政策,巩固脱贫成果。在村(社区)建立“急难救助快速响应服务队”,建立精准识贫、主动发现、长效帮扶、探访关爱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针对雨情汛情下拨临时救助储备金2.3亿元

今年以来,加快推进社会救助制度综合改革,探索构建“弱有所扶”大救助体系。构建起低保、特困群体和低保边缘户、支出型困难群体以及其他遭遇突发情形的困难群众三层“救助圈”,建立分层分类、阶梯递进的社会救助格局;推动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下放至镇(街),目前全省已有744个镇(街)实现社会救助审核确认,其中宝鸡、铜川、杨凌、韩城等市(区)已实现全覆盖;开通上线民政“E救助”,实现救助业务“掌上办”,让数据“多跑路”、困难群众“少奔波”。此外,根据今年的雨情汛情,对受灾困难群众逐户走访排查,将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目前,已排查19.7万人次,下拨临时救助储备金2.3亿元,实施临时救助3.6万人次,确保困难群众生活无虞。

今年计划新建1000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紧盯‘一老一小’、殡葬、社工、婚姻等群众关切的基本社会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高品质的基本社会需求。”戈养年表示,截至2020年底,我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759.12万人、占人口总数的19.2%。面对银发浪潮,推广“时间银行”等助老服务新模式,养老服务机构及设施覆盖率大幅提升,建成养老机构及服务设施1.65万个,其中城市日间照料中心1860个、农村互助幸福院1.38万个,初步建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今年,针对城市养老突出问题,加快完善“一院一中心多站点”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按照社区日间照料机构2022年覆盖率超过90%的目标,今年计划新建1000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目前已开工建设800个


分享到

×

信息中心移动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