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医疗保障工作迈出坚实步伐

来源:陕西日报 点击量:2,678 发表时间:2021-11-22 15:12

2018年11月13日,根据省委机构改革统一部署,陕西省医疗保障局正式挂牌成立。组建以来,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务实进取、砥砺奋进,全面推进医保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牢牢兜住民生健康底线,实现医保制度运行平稳、基金安全可持续、待遇保障稳步提升,参保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明显增强。

1 党建引领事业发展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主题教育第一批参加单位教育效果综合评估中,获得省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的通报表扬。

主动接受“政治体检”,积极配合省委巡视,认真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省纪委监委评价省医保局“查摆问题认真,剖析原因深刻,整改措施有力”。

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群众办好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推动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招采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利用信息化提升医保服务水平等10件民生实事,着力解决参保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宣传党的创新理论,通过新华社、央视、陕西日报和中央、省级门户网站等主流渠道积极发声,省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线以来,累计浏览量分别为334.9万人次和257.9万人次,树立起医保部门良好形象。

积极回应群众诉求,省医保局群众来访接待室被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评定为“人民满意窗口”,政协提案承办工作被省政协评定为“先进承办单位”。

组织系统骨干在福建三明举办医改培训班,与西安交大共建省医保改革发展研究中心,草拟《陕西省“十四五”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改革发展路径。

2 待遇保障巩固提升

截至9月底

全省基本医保参保人数3876.28万人,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其中城镇职工医保769.47万人,城乡居民医保3106.81万人。

基本医保基金收入486.83亿元,支出409.04亿元,基金运行安全平稳。

补齐机改之前的“历史欠账”,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整合,做实市级统筹和“六统一”,已基本建立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体系,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80%、70%左右,比制度建立时分别提高15、20个百分点。

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整合,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和基金管理“六统一”。

完成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合并实施,截至9月底,全省生育保险参保人数551.78万人,比上年同期增长32.82万人,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明确三孩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优化生育保险便民服务,助推我省人口均衡发展。

3 助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及时出台医保支持政策,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全力做好新冠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指导各市(区)按规定将疫苗保障费用46.75亿元上解至省级财政专户。

截至9月底,全省累计接种人次5966.29万人次,累计接种人数3134.09万人,疫苗费用支付32.47亿元、接种费用支付5.9亿元,有力巩固提升我省疫情防控成效。

减征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减征政策惠及企业8.32万户,为企业减负25.72亿元。

在全国医保系统抗疫表彰活动中,西安市医保经办中心荣获抗疫先进集体,榆林市医保服务中心、汉中市医保局两位同志荣获抗疫先进个人。

新增新冠病毒核酸和抗体检测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明确对单纯检测的群众免收挂号费,并两次下调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目前为每人次最高限价60元(含检测试剂),下浮不限,大大减轻群众负担。

4 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

坚持精准施策,实现贫困人口参保全覆盖,聚焦贫困人口动态变化,严格落实参保资助政策,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边缘户”全部参加基本医保;保障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待遇,2020年全省贫困人口就诊660万人次,医保为民减负40亿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0%以上;医疗救助192.53万人次,救助金额7.14亿元,有效防止因病返贫致贫现象出现,助推我省如期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2019年、2020年,全省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中省医保局连续被评为综合评价好的部门;2021年,省医保局在全国医保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2021年,我省出台全省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保持医保政策的相对稳定。优化调整脱贫人口资助参保政策,在规定的五年过渡期内依据困难人口身份类别享受相应的资助参保政策。加大运行监测,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最高支付限额(封顶线)等倾斜政策,进一步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

5 医保改革稳步推进

积极推动省委、省政府出台的深化医保制度改革若干措施落实落地,稳步开展西安市DRG(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宝鸡市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服务、汉中市长护险、韩城市DIP(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等国家医保改革试点。

截至11月初,西安市DRG和韩城市DIP进入实际付费阶段,汉中市长护险试点累计受理失能申请1234人,享受保险待遇611人,为缓解重度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负担迈出探索性步伐。

推动建立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在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的同时,同步建立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制定相关实施方案。

全面取消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减轻患者费用负担。优化调整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推进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高质量协同发展。

6 药耗集采改革惠民

牵头组织甘肃、广西等10省区完成人工晶体集中招采,中选价平均降幅44%;牵头组织湖南、贵州等11省区开展12种未过评药品集中招采,中选价平均降幅61%;组织开展全省公立医疗机构留置针、泡沫敷料集中招采,中选价平均降幅78%、64%;牵头启动8省(区、兵团)开展心脏起搏器集中带量采购,推动第五批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在我省落地惠民,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每年可为我省节约采购资金约30.05亿元。

改革药品配送政策,明确由生产企业自主选择配送企业,优化医药行业营商环境。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阳光挂网办法,联动全国最低价,实施动态调整。开展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试点,为提升基金使用效率拓展新的途径。

7 基金监管成效初显

一以贯之地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完善两定协议管理,深入开展飞行检查,组织开展以“假病情、假病人、假票据、假血透”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

西安和汉中分别作为国家医保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在国家医保局试点工作终评中被评定为优秀,为创新我省基金监管模式迈出探索性步伐。

2019年1月至今年9月底,全省各级医保部门对定点医药机构实施全覆盖检查,共处理2.04万家,追缴违规资金12.70亿元。

8 信息化建设实现突破

稳步推进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在各统筹区分批上线,目前全省已有10个统筹区实现上线运行,渭南、西安定于11月底上线,将有效推动全省医保业务编码标准、数据规范和经办服务实现统一,为参保群众提供更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医保服务。线上线下共同发力,广泛宣传和引导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与应用,截至10月底,全省累计2345万参保群众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占参保人数的60%,医保服务初步从“卡时代”迈入“码时代”。

9 经办服务便捷可及

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行风建设,推动经办“不见面办”“及时办”,支持“长处方”,推进“互联网+”医保服务,实现市域内“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推动经办服务下沉,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的“旬邑做法”正在全省复制推广。2020年,国家医保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建设评估中我省排名全国前十。

截至9月底,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达到1375家,开通普通门诊费用跨省联网医疗机构1333家,年底前全省各市(区)所辖县区将至少有一家医院开通跨省门诊费用直接结算业务,进一步方便参保群众待遇享受。

征途漫漫,唯有奋斗。全省医保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再接再厉,在践行根本宗旨上持续用力,立足眼前、解决好参保群众“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将民生实事办实办好;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若干措施》,着力解决医疗保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推动医疗保障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三秦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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