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
根据《陕西省信息中心工会慰问救助制度》(陕信办发【2017】2号)精神,经中心党总支和中心工会研究决定,对2017年度家庭困难的干部职工予以经济救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救助范围:中心在职干部职工。
二、救助条件:
1、因本人患重病住院且经济负担过重,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
2、因一户两代,夫妻一方失业一年以上,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3、因工伤残(死亡),导致经济负担较重的家庭;
4、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
三、救助方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个人向所在处室提出困难申请(附带材料),经工会初审后填写申请表,报请中心审批,并将结果予以公示。
四、救助标准:对符合困难救助条件的干部职工,给予其经济救助。具体金额根据困难职工的具体情况研究确定,职工申请救助在一个年度内只享受一次。
五、申请材料上报时间:2017年12月25日前,由各处室统一将申请材料送交425室。
联系人:何选民 电话:69378151。
附:陕西省信息中心干部职工困难救助申请表
陕西省信息中心党总支
陕西省信息中心工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日